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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挂钩票据指涵义与主板上市规则第 15A 章节所界定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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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挂钩票据流通量提供者指为股票挂钩票据发行人担任代理人,为其发行的股票挂钩票据提供流通量服务的交易所参与者旧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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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证券指含义与香港结算规则所界定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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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限价盘指在持续交易时段录入系统、带有指定价格的买盘或沽盘,按以下规则在该时段自动配对:
- (a) 买盘
(i) 交易盘获系统接纳后,优先匹配当前沽盘价,再依次匹配更高价位沽盘,直至触及高于当前沽盘价 9 个价位或自身指定价格(取两者较低值);(ii) 若未能按上述 (i) 项完成配对,或存在未成交余额,整笔交易盘 / 剩余部分将视作指定价格的限价盘。
- (b) 沽盘
(i) 交易盘获系统接纳后,优先匹配当前买盘价,再依次匹配更低价位买盘,直至触及低于当前买盘价 9 个价位或自身指定价格(取两者较高值);(ii) 若未能按上述 (i) 项完成配对,或存在未成交余额,整笔交易盘 / 剩余部分将视作指定价格的限价盘。
- (a) 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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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交易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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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参与者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主体:(a) 依据本规则,可在本交易所或通过本交易所开展证券买卖;(b) 名称已登记于本交易所留存的交易参与者名册、登记表内。“交易所参与者资格” 按本定义对应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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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买卖指交易所参与者向本交易所申报、或在本交易所完成的合资格证券(中华通证券除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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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买卖基金指在交易所上市及 / 或交易的开放式基金、单位信托或同类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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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买卖基金庄家指经本交易所注册的庄家身份交易所参与者,详细规则见本规则附表十四《证券庄家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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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买卖基金相关正股交易指庄家在做市、提供流通量过程中,因基金份额申赎收取 / 交付对应正股而开展的标的证券买卖,且该交易符合《印花税条例》附表 8 的印花税减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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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买卖期权指按照期权交易规则,在本交易所进行交易的期权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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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易所交易的期权业务指期权合约相关业务及所有附属事项,包含依据期权交易规则、结算规则订立期权合约,以及合约行权、交收履约、期权金结算、联交所期权结算所抵押品交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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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指交易所参与者的董事,且实际参与或直接负责该机构证券买卖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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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早市早市(见规则第 501 (1) 条)结束后即时开启、直至午市(见规则第 501 (1) 条)开市的交易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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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交易证券由交易所不定期指定、可在延续早市时段交易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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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保基金指本交易所依据规则第 911 条设立的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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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源规则指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制定、不时生效的《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及其所有修订、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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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兑换即外汇兑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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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兑换服务指中央结算公司依据规则第 563J 条可提供的外汇兑换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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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结算参与者指按照结算规则注册成为全面结算参与者的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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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指本交易所运营的创业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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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团释义参照《公司条例》第 2 条;“集团公司” 按本定义对应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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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ATS 电子交易系统指由交易所搭建、期交所运营,用于期权合约交易的自动化电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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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结算公司指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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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结算公司参与者指依照期货结算公司现行有效规则及流程,登记在册的各类结算参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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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结算公司指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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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结算公司职员指交易结算公司在职人员,以及由交易结算公司控股的企业(含本交易所)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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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网站指香港交易所官方网站,网址为 http://www.hkex.com.hk ,或交易所不定期公布的其他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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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指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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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参与者指依据期交所规则,可在期交所或通过期交所交易,且名称登记于期交所相关名册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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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结算公司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文意需要时,包含其管理人、代理人、代表、高管及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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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结算规则指经不时修订的《香港结算一般规则》,文意允许时,亦包含配套运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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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交易权持有人指持有联交所交易权、名称登记于本交易所交易权名册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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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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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元 / $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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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平衡价格指系统在开市前时段(规则第 501H 条)、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规则第 501M 条)计算得出的参考平衡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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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专业投资者指《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一第 1 部第 1 条中,“专业投资者” 定义项下 (a) 至 (i) 段列明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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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赔偿征费指依据《证券及期货(投资者赔偿 — 征费)规则》第 4 条,需向证监会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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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划分的买卖指交易双方指定采用划分交收模式的交易所买卖,或中央结算公司不予纳入持续净额交收系统的交易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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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划分的买卖制度指在中央结算系统内,结算参与者之间针对 “已划分的买卖” 执行交收的模式,规则依据为香港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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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针对结构性产品发行人,释义同主板上市规则第 15A 章界定的结构性产品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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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停按钮会话一类中央交易网关会话。紧急情况下,交易所参与者可通过该会话、使用经纪代号撤销所有未成交挂单,并禁止继续录入新交易指令,用于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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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沽盘价指无轮候沽单时的沽盘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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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买盘价指无轮候买单时的买盘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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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录得价指系统记录的最新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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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人就证券借贷业务而言,指依据证券借贷协议借出证券的主体,包含交易所参与者,释义同时参照《印花税条例》中 “借出人”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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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盘(a) 持续交易时段录入、带有指定价格的买盘 / 沽盘,仅在对手盘价格匹配时成交;若收盘仍有未成交部分,将按规则第 501L (4) 条转为竞价限价盘,进入收市竞价时段;(b) 依据规则第 501I 条,由竞价限价盘转换而来的交易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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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指证券获准在本交易所(主板 / GEM,视适用场景)或其他证券交易所挂牌、公开交易;“已上市” 按本定义对应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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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指本交易所运营的主板股票市场(不含 GEM 及期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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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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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指经本交易所注册、从事期权交易的交易所参与者,详细规定见期权交易规则及交易运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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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经销交易指符合印花税署署长不时规定、且经交易所确认并通知庄家的交易,适用《印花税 (证券经销业务)(期权庄家) 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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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专用中央交易网关会话依据本规则设立的中央交易网关会话,用途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a) 证券庄家开展单只 / 多只庄家证券做市业务;(b) 结构性产品流通量提供者提供流通量服务;(c) 双柜台庄家为双柜台证券做市或提供流通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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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证券由交易所指定、可通过庄家机制交易的自动对盘股份,含指定交易所买卖基金及试点证券,详细规则见本规则附表十四《证券庄家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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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指相关协议计划生效日前,本交易所在册且未被除名的股东;“会籍” 按本定义对应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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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订用节流率计划依据规则第 365E 条设立的服务计划,允许持有中央交易网关会话的交易所参与者,按月申请提升网关信息传输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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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市指规则第 501 (1) 条规定的早盘交易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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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结算参与者指并非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参与者的期权交易交易所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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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结算参与者合约由全面结算参与者与非结算参与者依据结算规则订立的合作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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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盘价
- (a) 开市前时段
(i) 可厘定参考平衡价时,取参考平衡价;(ii) 无法厘定参考平衡价时,取上一交易日收市价。
- (b) 持续交易时段
① 当日已有成交:(A) 现时买盘价高于最后录得价 → 取现时买盘价;(B) 现时沽盘价低于最后录得价 → 取现时沽盘价;(C) 以上均不满足 → 取最后录得价。② 当日暂无成交:(A) 现时买盘价高于上日收市价 → 取现时买盘价;(B) 现时沽盘价低于上日收市价 → 取现时沽盘价;(C) 以上均不满足 → 取上日收市价。
- (c) 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i) 属于收市竞价证券且可厘定参考平衡价 → 取参考平衡价;(ii) 其他情形 → 取收市竞价时段参考价。
- (a) 开市前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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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结算所合约联交所期权结算所与结算参与者依据结算规则完成权责变更后订立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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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股数量低于标准交易单位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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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市报价单个证券在单个交易日内产生的首笔买盘或沽盘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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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运作程序由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制定,适用于期权结算系统及结算服务、不时生效的惯例、流程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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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程序指不时生效的香港结算配套运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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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运作程序由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制定,适用于场内期权合约交易、不时生效的惯例、流程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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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一类投资工具,赋予持有人在约定到期日或到期日前,按约定行权价买入或卖出指定标的资产的权利(无强制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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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系列在 HKATS 电子交易系统中展示的期权组合分类,区分维度包括:标的正股、到期日、行权价、期权类型(认购 / 认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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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经纪客户合约释义同期权交易规则中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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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经纪交易所参与者经本交易所依据期权交易规则注册、从事期权经纪业务的主体;“期权经纪交易所参与者资格” 按本定义对应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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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经纪协议书释义同期权交易规则中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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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结算系统包含衍生产品结算系统、共同抵押品管理系统,以及交易所 / 联交所期权结算所提供的其他合约结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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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合约释义同期权交易规则中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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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交易所参与者经本交易所注册的期权交易参与者或期权经纪参与者(视文意适用);“期权交易所参与者资格” 按本定义对应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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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对冲参与者受庄家委托,为庄家及关联账户持有的期权仓位开展对冲交易的交易所参与者(详见本规则附表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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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对冲卖空期权对冲交易中,卖空期权标的正股,且卖空价格可低于当前最优沽盘价。若庄家 / 对冲参与者已获《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豁免,可不受常规卖空规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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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对冲交易为对冲账户内期权合约多仓 / 空仓风险,买入或卖出期权对应标的正股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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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系统包含期权交易系统、期权结算系统,以及交易所 / 联交所期权结算所提供、支撑场内期权全业务的各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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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买卖交易所参与者经本交易所依据期权交易规则注册、直接开展期权买卖业务的主体;“期权买卖交易所参与者资格” 按本定义对应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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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交易规则指本交易所不时修订并生效的期权交易专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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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交易系统即 HKATS 电子交易系统,用于期权合约撮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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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盘各类交易指令的统称,包含竞价盘、竞价限价盘、限价盘、增强限价盘、特别限价盘,分为买盘、沽盘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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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特指《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上下文另有说明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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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者获准登记为交易所参与者或特别参与者的主体;“参与者资格” 按本定义对应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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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释义参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相关定义。
202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