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交所规则第一章 专业术语释义

解读香港联交所交易所规则核心术语,包含午市、会财局交易征费、竞价限价盘、收市竞价、中华通相关定义,梳理港股交易时段、交易盘类型及适用法规内容。

2026.06.09 · 112 阅读
「午市」
 
指按规则第 501 (1) 条规定可于本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下午时段。
「会财局交易征费」
 
指须根据《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 50A 条的规定向会计及财务汇报局缴付的征费。
「适用法规」
 
在涉及中华通服务或买卖中华通证券、港股通股票时,就个别市场、证券、交易、机构或个人而言,指不时适用于该市场、证券、交易、机构或个人的法例及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内地及香港的法例、行政法规、司法诠释,相关政府与监管部门出台的部门法规、监管文件,以及各交易所、结算所的规则规定。
 
涉及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
「章程」
 
指本交易所的组织章程。
「联号」
 
就结构性产品发行人而言,指该发行人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其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或是上述任意公司的相联公司。
「ATS」
 
具有《条例》中「自动化交易服务」一词所界定的涵义。
「ATS 交易」
 
指交易所参与者凭借证监会核发的 ATS 牌照提供服务,通过该服务完成、达成或录入交易所上市证券的交易。
「竞价限价盘」
 
(a) 设有指定价格,在开市前时段的输入买卖盘时段、不可取消时段、随机对盘时段录入交易系统。在开市前时段随机对盘时段结束时,若买盘指定价格等于或高于参考平衡价格、卖盘指定价格等于或低于参考平衡价格,将按照当期参考平衡价格自动对盘;未能全部或部分成交的挂单,将依据规则第 501I 条转为限价盘,顺延至持续交易时段。
 
(b) 设有指定价格,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输入买卖盘时段、不可取消时段、随机收市时段录入系统;或依据规则第 501L (4) 条,由持续交易时段未成交的限价盘转入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随机收市时段结束时,若买盘指定价格等于或高于参考平衡价格、卖盘指定价格等于或低于参考平衡价格,将按照当期参考平衡价格自动对盘。
「董事会」
 
指依据交易所组织章程选举或委任的交易所董事会,文意涵盖其下设各类委员会。
「营业日」
 
指除去星期六、星期日及香港公众假期之外的自然日。
「中华通中央交易网关会话」
 
指中华通中央交易网关建立的通讯连接,用于经纪自设系统与中华通中央交易网关之间的数据交互。
「中华通结算所」
 
释义与香港结算规则中界定的定义保持一致。
「中华通执行报告服务」
 
指交易所推出的实时报告服务,针对交易所参与者录入 CSC 系统的中华通买卖盘、中华通证券交易进行信息反馈。
「中华通执行报告会话」
 
指中华通执行报告服务对应的专属通讯连接。
「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收市竞价」
 
除董事会另行规定外,常规交易日:午市(规则第 501 (1) 条)下午四时结束后启动,至随机收市时段不晚于下午四时十分结束。
 
圣诞前夕、新年前夕、农历新年前夕(当日无午市):早市正午十二时结束后启动,至随机收市时段不晚于中午十二时十分结束。
「收市价」
 
未启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单个证券当日收市价,取该证券持续交易时段结束前后系统记录的多档按盘价之中位数。价格取样时段、间隔、方式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启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证券收市价为当日收市竞价随机收市时段结束时,按规则第 501M 条计算得出的参考平衡价格;若无法确定参考平衡价格,则采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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